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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日期: 2023-09-12来源: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上旬至2022年11月上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12日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存在问题的严峻性和做好整改工作的必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抓手,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临汾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局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牵头负责,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局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亲力亲为,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积极指导分管科室进行整改,与责任科室共同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紧紧围绕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推动整改。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更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住建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认真做好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了阶段性整改计划,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按期、顺利完成。通过整改,切实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在整改落实过程中,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对照反馈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同时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真正通过整改不断提高住建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二、聚焦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为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经局党组研究,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成效、整改时限,确定了每个问题的牵头领导、牵头科室、整改责任人,确保了问题清晰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政治自觉和战略定力不够强,统筹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政治站位不够高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理念有落差。

整改结果:通过对照标准逐条梳理完善,2023年4月18日通过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评选为省级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3年5月6日,通过省财政厅、住建厅、省水利厅组织的竞争性选拔评审,2023年5月15日代表山西省参加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竞争性评选。

(2)2017年1月,市住建局未及时传达下发《住建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致使上级安排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在襄汾县“8·29”饭店坍塌事故中时任分管领导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结果:已修订完善《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发文、来文办理程序,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及时高效、严谨负责的公文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当天文件当天签批阅办,有效堵塞了文件办理工作漏洞。

(3)对城乡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指导有待加强,大宁县与外省第三方机构达成协议,合同约定12个工作日完成388幢排查和鉴定任务,隐患排查不细致;尧都区、洪洞县、汾西县整治任务至巡察时未清零,被省住建厅约谈。

整改结果:大宁县、洪洞县、汾西县已整改完毕。尧都区正在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未整治房屋管理部门尽快对危险房屋进行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同农村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适时进行工作通报,结合汛期工作要求,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安排。牵头联合12部门制定了《临汾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重点城建工程项目进展慢、周期长,同市委《临汾城市发展与建设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城市品质提档升级,靓城提质跨越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按时序推进,制定“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表”,全面梳理项目手续办理情况,明确各项手续办理责任人。建立早例会制度,对项目手续办理人员当天要完成的工作进行沟通,研究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上报。

(5)部分惠民政策落实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按时序推进,《关于临汾市进一步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023年7月21日召开了《实施细则(修订稿)》修改意见座谈会,达成了一致意见,2023年8月6日印发实施。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理念重要论述有差距,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乏力

(1)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滞后。

整改结果:已整改,市区物业管理权限已下放至临汾经济开发区和尧都区,我局将指导临汾经济开发区和尧都区、市房产中心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区物业管理水平。 

(2)确权颁证工作用力不足。

整改结果:全面做好确权颁证质量认定工作,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对符合要求的项目随到随办。

(3)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结果:欠缴公租房配建资金方面,已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但因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为推动还迁楼交付,减轻政府躲迁费支付压力,要求企业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欠款清缴力度,督促企业尽早缴清欠款。

3.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用力不足,部分工作还有差距

(1)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到位,项目资金年度申请额度与实际使用情况差距较大。

整改结果:按时序推进,一是对照预算下达情况,积极对接各科室、现场指挥部,收集汇总各类资金需求,同时提前对接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申请、下达、支付各项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可以及时支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预算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和支付管理办法,并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对照预算下达情况,积极对接各科室、现场指挥部,收集汇总各类资金需求,同时提前对接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申请、下达、支付各项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可以及时支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预算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并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2)对城市发展可用资金挖掘不够。

整改结果: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督促下,师大转设处于2023年6月向市政府递交免除公租房租金的报告,目前等待批示中。

(3)指导监督不到位,部分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市住建局高度重视,2023年4月19日,市住建局及时向各县(市、区)下发《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乡村清洁工程设备使用的通知》,2023年5月18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市住建局配发乡村清洁工程设备运行情况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排查,逐个核实移动压缩箱运行状况,逐辆核实配套转运车挂牌运行情况,从汇总情况看,各县(市、区)还存在排查工作不细致、未挂牌原因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市住建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核实乡村清洁工程设备运行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2017年市住建局配发乡村清洁工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全面摸清清洁设备采购数量、到货时间、投运时间、车辆牌照、未办车牌数量及原因、闲置数量及原因。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清洁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提高检查比例,督促各县(市、区)确保清运设备正常运行。

(4)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办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加强督促指导,根据设计方案,加快招投标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全部开工。

4.对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成果运用效果不够明显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2023年2月已完成整改

(2)漪汾花园限价商品房供给不规范,目前处于申请资金补缴土地出让金阶段,不动产登记仍未办理。

整改结果:漪汾花园工程建设指挥部正在协调亚太开发公司积极筹措资金。

(3)审计反馈问题未能清仓见底。

整改结果:1.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欠款进行了催缴。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清缴力度,一是继续向欠款的单位进行催收;二是就继续找寻欠款的个人,积极与局法律顾问对接,咨询相关意见建议;三是积极与市财政对接联系,建议对由于欠款单位破产、个人死亡等情况,报告市财政局资产科,申请做坏账处理,调整相关科目。

2.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挂账单位和个人下发催缴通知,督促限期还款;还款主体已按相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财政部门批复后,做坏账损失,调整相关账目;涉及个人欠款,资料齐全的下发了催交通知书,并收回欠款;此笔款项已全额上缴财政;无法取得相关有效票据或无法找到借款人的,经查阅历史档案,查找相关当事人,了解历史形成原因,尽快理清关系,早日完成整改。

3.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往来款长期挂账属历史遗留问题,因市拆迁办前身为自收自支性质事业单位,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人员工资都要靠自身搞经营性项目取得。2000年,整体上划至现在临汾市住建局。所有经营项目全部取消,单位性质转变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往来款项已按相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财政部门批复后,作坏账损失或调整相关账目。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一体推进“三不腐”同向发力仍有欠缺,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1)关键少数“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重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二是班子成员指导分管科室、单位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并参加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党组班子人员调整后,及时修改和完善《市住建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抓好落实,并督促指导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2)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将警示教育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并将学习教育情况上报机关党委,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树牢勤政廉洁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周五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廉洁意识,发挥市纪委网站“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专栏版块的功能,通过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灵活方式方法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作用。

(3)派驻纪检机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一是及时与住建局党组会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召开全市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政治监督检查清单。制定《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根据人员分工调整,修改完善了《市住建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并要求住建局各级党组织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二是开展“5个专项行动”。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围绕“六个聚焦”“六个严查”,开展监督检查列出监督检查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8个聚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进度,不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建制镇污水治理;开展“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政治监督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制定《“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政治监督专项工作方案》,督促市住建局开展专项督导工作4次,建立了清单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推动市住建局围绕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起底和案件查办工作同步推进,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三是指导市城市管理局已完善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执法标准,规范了处罚流程,杜绝了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现象发生。

6.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存在廉政风险

(1)重点领域有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按时序推进,安排专人与规自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入对接城建重点项目的土地报批申报资料的收集及组卷工作,掌握土地报批进度。遇到需协调解决事项及时上报,配合协调土地报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理清、理顺项目推进障碍,配合规自部门加快土地报批的办理工作。同时提前准备后续手续申报资料并对接相关审批单位,在规自部门完成土地报批手续后加快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2)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

整改结果:已于2023年5月完成整改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1.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欠款进行了催缴。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清缴力度,一是继续向欠款的单位进行催收;二是就继续找寻欠款的个人,积极与局法律顾问对接,咨询相关意见建议;三是积极与市财政对接联系,建议对由于欠款单位破产、个人死亡等情况,报告市财政局资产科,申请做坏账处理,调整相关科目。

2.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挂账单位和个人下发催缴通知,督促限期还款;还款主体已按相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财政部门批复后,做坏账损失,调整相关账目;涉及个人欠款,资料齐全的下发了催交通知书,并收回欠款;此笔款项已全额上缴财政;无法取得相关有效票据或无法找到借款人的,经查阅历史档案,查找相关当事人,了解历史形成原因,尽快理清关系,早日完成整改。

3.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往来款长期挂账属历史遗留问题,因市拆迁办前身为自收自支性质事业单位,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人员工资都要靠自身搞经营性项目取得。2000年,整体上划至现在临汾市住建局。所有经营项目全部取消,单位性质转变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往来款项已按相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财政部门批复后,作坏账损失或调整相关账目。

7.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以权谋私、“靠企吃企”等现象较突出

(1)借下属企业违规收取费用。

整改结果:弘益信房地产经纪公司已于2019年9月注销,房产中心财务报销制度、报销流程已修订完善。

(2)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结果:按时序推进,山西蒲牢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完成注销。

8.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担当作为不够,充当无责“二传手”,存在照抄照转、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整改结果:组织村镇科工作人员开展讨论研讨以及培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担当精神,提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今年印发的《2023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临汾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均在深入结合实际业务工作中制定的。2023年5月18日我局印发《关于建制镇生活污水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办通知》,对尧都区建制镇生活污水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办,督促尧都区全面梳理总结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奖补资金,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报告。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问题排查整改。

(2)主观能动性不强。

整改结果: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加大土地出让,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手续办理和施工进度,推动商品房尽早入市销售,加快形成有效市场供应。

(3)统筹协调不够,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协调还需加强。

整改结果:我局向市发改部门推送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相关文件,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尽快出台住宅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全面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9.党组核心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组织力、执行力还有待加强

(1)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

整改结果:2023年1-6月份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7.9%,全省排第2位;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完成137.7万平米,同比增长38.7%,全省排第2位。2023年1-7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完成15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4%,全省排第2位。

建筑业整体运行平稳,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省建筑业产值完成2393.4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我市上半年建筑业产值完成54.2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比全省平均增速高2.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

深入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检查力度。3月份我局印发了《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临建市字〔2023〕37号),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照方案,从监管工作机制、建筑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本地区负责监管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5月份,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临建市字〔2023〕71号),组织有关人员于5月18日至6月10日分五组对各县(市、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处理。

积极主动、认真扎实地推进局属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2022年5月24日,临汾市人民中级法院宣告临汾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破产,由市建公司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截至目前,市建公司破产管理人已经开展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收企业债权、核实职工债权、处置变现企业破产财产等各项工作,并向市企改办申请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市企改办已通知各职能部门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待费用审核结束和资金到位后,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完成职工安置工作,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2)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修订完善《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边界,从会议组织、会议研究事项、参会人员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3)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还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一是严格把关材料,会前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认真把关,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对材料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改正;二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的组织程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坚决克服和纠正敷衍了事、避重就轻、表功摆好的现象,实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10.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对基层党组织重视不够,缺乏严肃性。

整改结果:一是充实党建队伍,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保障措施,提升工作质量;二是全面推进支部党建工作,并加强业务人员教育管理,狠抓业务学习,规范党建工作,狠抓制度落实。

(2)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各项目部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党员评议和自我评价机制,同时开展理论学习,召开了“庆祝建党102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对前期手续、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河汾一路(滨河东路-建设支路)快速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党员参与到项目施工企业党支部并已开展党支部活动。

(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结果:一是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制度的通知》,并集中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和专题辅导,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加强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加强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建活动的质量和标准,严肃和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

1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业务素质亟待加强

(1)干部年龄断层的问题较突出,个别岗位人员长期没有调整,工作活力不足。

整改结果:引进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开展干部交流,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开展职称评聘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

(2)行政事业人员超编。

整改结果:通过自然减员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缺乏主动性。

整改结果:加强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对照市委巡察办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坚决完成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等方面的各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严字当头,实行清单化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无论问题大小、情节轻重,都要彻底整改。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巡查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按照整改方案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落实,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切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纠正同类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要对已整改的问题,持续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通过建立制度、落实制度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三是把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长效机制,着眼管全局、管长远,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查整改与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充分运用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依法行政,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全面提质提速的实际行动,促进各项工作稳步向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7-2011632

通信地址:临汾市鼓楼北大街94号吉宇国际16楼

电子邮箱:lfszjj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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