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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10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局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我局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市住建系统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精神,领悟基本要点、明确工作任务,掌握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对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玉平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保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谋划部署,严格重点工作督查考核

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住建系统年度工作要点,结合住建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谋划部署住建领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持续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解读,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强化监管科室、市场主体责任意识,群众权利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治学习。同时组织住建领域全系统认真学习《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2-2025年)的实施方案》、《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精神,精心组织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在住建系统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法治审核机制。一是坚决把国家、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中,较好地坚持了法治导向,体现了法治要求。今年以来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7次,重大检查线索移交事项法制审核21次;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合同文本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复杂信访事项处理等均咨询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由法律顾问对我局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协助起草、审查经济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经济活动的磋商、诉讼活动、复杂信访事项的处理等,对住建局的工作提供法律方面业务指导和建议。2023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21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三是坚决落实重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3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33次,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集体领导和依法决策,不断提高“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制度化,规范议事决策行为的法治审核机制。

    三是大力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日、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住建系统房地产、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抗震消防等科室进工地、进企业、进物业,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将法律规章贯彻到实际业务工作中,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通过理论讲解、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解读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每个公民都知道自已的崇高义务是知法、守法、护法。

四是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临汾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累计排查房地产企业5545次,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471次,中介机构702次,住房租赁企业70次,物业服务企业3302次,下达责令整改528次,警示约谈企业31次,警告、通报批评13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5次,涉及金额31.23万元。妥善处置信访案件1018件;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市级房地产企业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为10%,随机抽取检查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10家、房地产估价机构2家,检查结果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率100%;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自查阶段中,共检查本地建筑业企业97家,检查在建项目271个,检查出问题96条,并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是狠抓“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清单归集。对照国家监管事项清单,按照“应领尽领”“应编尽编”原则,认真做好属于我局的各项监管事项,同时积极做好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的录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要求各单位、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录入监管事项数据,增加系统访问频次。三是进行数据汇总。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对“互联网+监管”工作进行日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汾市城市管理等3个领域跨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临政函[2022]16号)和临汾市城市管理局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的通告》(临城管发[2023]15号)精神,及时将24项处罚监管无法录入事项函告牵头部门,移交城市管理局。

六是规范行政监管和行政检查。2023年,住建部门在日常行政检查过程中,不折不扣落实重大问题线索审核制度,根据《临汾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停止行使行政处罚及移交行政监管问题线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行政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进行立卷、归档和保管,实现了行政检查全程留痕,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一是严格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对15个在建项目开展了工程质量实体评价,对3个竣工项目完成了满意度调查。对我市辖区内25家检测机构和8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内设实验室资质、技术人员配备、仪器配备管理、检测报告进行动态考核。对全市381个在建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346次,检查事项381个,排查问题851个,办结工程质量投诉举报43个。二是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全市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组织全市住建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1897次,检查在建工地2857个次,发现一般隐患899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企业自查发现重大隐患41条,已整改38条,部门抽查检查企业481家,帮扶指导区、县9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77家,责令限期整改项目1200个,向市综合执法部门移交相关线索89条。三是严格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全市住建部门累计开展检查1845次,检查项目2267个,处罚项目18个,处罚企业16家。对市直监管项目涉及施工扬尘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城市管理局进行线索移交,共向市城市管理局移交扬尘污染问题线索82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内容,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要求,把住建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在《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把法治建设部署落实、人才培养、宣传监督等各项任务明确具体承办科室、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在工作推进落实过程中,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二是严格履行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提醒督促。继续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三定方案,厘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法定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严格依法行政。三是严格开展年终述法。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组成员、局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考核,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实施方案》,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书面述法,通过述法总结工作发现问题、提升质效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坚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议题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建系统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治学习10次。把学法制度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效手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有力提高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能力,确保年度责任清单的有效落实。

三、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法院生效判决共四起案件。其中:高琴玲起诉市住建局排除妨碍案件一起,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临汾市抗震防灾办公室搬离”,市住建局已于2023年11月10日执行此判决;太原市锦臣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临汾市尧都区艾乐幼儿园、临汾德沁酒楼,起诉市住建局强制拆除行政违法行为等三个案件,尧都区法院一审判决市住建局败诉,市住建局不服向临汾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审理,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单位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学习宣贯还不深入,领悟的还不透彻,对住建领域的一些专业性法律知识了解的还不是十分到位,一些基础性工作抓的不够深入细致,不能很好的指导实际工作。

二是监督检查力量薄弱。住建系统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消防监督检查,建筑业、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目前,我局现有检查人员严重不足,又面临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检查主体和移交处罚线索,这将会给我们开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建议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和三定方案职责,综合考虑,合理规范行政检查主体和移交处罚线索。

三是对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服务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和基层单位服务指导服务不够的现象,另外,在日常工作中,指导和服务的形式上缺乏创新,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改进提高和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结合当前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按照《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以切实有力的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住建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责,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党组(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法治建设统领各项工,全年全过程贯彻落实,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相关要求,继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和宪法宣传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普法学法用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是做好行政监督体制机制联动工作。按照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沟通顺畅、衔接紧密、查处高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行业监管和检查水平。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厘清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规范问题查办及移交程序,严格执行行政监管和执法联动相关要求,建立完善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执法衔接机制,按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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