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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07    

2022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共临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我局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领悟基本精神,明确工作任务,掌握工作机制。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为以党组书记、局长刘玉平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保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谋划部署,严格重点工作督查考核

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住建系统年度工作要点,结合住建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谋划部署住建领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三)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持续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解读,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强化监管科室责任意识、市场主体责任意识、群众权利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治学习。同时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2-2025年)的实施方案》、《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精神,精心组织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法治观念。

二是坚持法治审核机制。一是坚决把国家、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中,较好地坚持了法治导向,体现了法治要求。今年以来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3次,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19次;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由法律顾问对我局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协助起草、审查经济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经济活动的磋商、诉讼活动,对住建局的工作提供法律方面业务指导和建议。2022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17条,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三是坚决落实重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2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41次,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集体领导和依法决策,不断提高“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制度化,规范议事决策行为的法治审核机制。

     三是大力加强法治宣传。结合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全民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利用进工地、进物业、在执法过程普法等方式,形成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全体人员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成效明显。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草稿)。调整“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将法律规章贯彻到实际业务工作中,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用法治思想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

      四是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和《临汾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工作要求,根据《临汾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先后对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抗震消防、节能勘察与设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领域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同时联合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执法监管,启动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通过健全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狠抓“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清单归集。对照国家监管事项清单,按照“应领尽领”“应编尽编”原则,认真做好应属于我局的各项监管事项,同时积极做好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的录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对监管事项数据录入,增加系统访问频次。三是加强数据汇总。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对“互联网+监管”工作进行日报。及时汇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相关数据,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目前,我局监管数据覆盖度90.67%,监管行为数1249条,访问次数每天增加10余次。

六是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处罚标准,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同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证培训和清理工作,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2022年,我局委托5个下属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向司法局进行了备案。其中:临汾市建筑工程安全评价中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968次,行政处罚案件67件;临汾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34次,行政处罚案件7件;临汾市建设工程抗震消防服务中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03次,行政处罚案件13件;临汾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中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80次,检查行政处罚案件2件;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0次,无行政处罚案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重要内容,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把住建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在《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把法治建设部署落实、人才培养、宣传监督等各项任务明确具体承办科室、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在工作推进落实过程中,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二是严格履行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提醒督促。继续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三定方案,厘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法定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严格依法行政。三是严格开展年终述法。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组成员、局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考核,制定《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草稿),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书面述法,通过述法总结工作、发现问题、提升质效,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坚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议题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建系统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治学习15次。把学法制度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效手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有力提高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能力,确保年度责任清单的有效落实。

三、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法院生效判决共五起案件。其中:高青换、高某琴起诉市住建局侵权纠纷两个案件,原告高青换、高某琴已撤回起诉(尧都区法院裁定书尚未送达);太原市锦臣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临汾市尧都区艾乐幼儿园、临汾德沁酒楼,起诉市住建局行政违法等三个案件,尧都区法院一审判决市住建局败诉,市住建局不服向临汾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审理,二审法院裁定将三个案件发回尧都区法院重新审理,目前三个案件正在办理中。

我单位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执行《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学习宣贯还不深入,领悟的还不透彻,对住建领域的一些专业性法律知识了解的还不是十分到位,一些基础性工作抓的不够深入细致,不能很好的指导实际工作。

二是执法力量执法设备薄弱。住建系统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消防监管执法,建筑业、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勘察设计市场的执法监督管理,目前,我局现有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今年又面临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行政处罚,这将会给我们开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建议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和三定方案职责,综合考虑,合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行政处罚。

三是对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服务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和基层单位服务指导服务不够的现象,另外,在日常工作中,指导和服务的形式上缺乏创新,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完善和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结合当前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按照《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以切实有力的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住建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责,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党组(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全过程贯彻落实,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以法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相关要求,继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和宪法宣传工作,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普法学法用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联动工作。按照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沟通顺畅、衔接紧密、查处高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行业监管和执法水平。明年机构改革处罚权移交后,与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厘清行政监管与执法职责,全面规范问题查办及移送程序,严格执行行政监管和执法联动相关要求,建立完善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执法衔接机制,按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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