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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相关规定、《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24号)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以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工作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按照省、市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健全内容发布管理、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网站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官网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公告公示等信息。2022年我局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其中包括时政要闻154条,部门要闻103条,通知公告45条,招标投标155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0条,办事服务24条。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单位概况信息更新5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做好“临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品牌,使其成为市住建局宣传的主阵地,服务对象的主窗口。局微信公众发布信息 296条,关注人数1035人。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共收到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全部按时做出答复,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政务公开内部流程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单一、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等问题,还需持续完善。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持续夯实制度基础,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制定发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适时修改完善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公开工作方案等制度和文本,不断增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在内容深度、精准推送和政策解读丰富度上下功夫,持续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三是围绕住建系统中心业务和重点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强化交流互动,让更多群众了解住建部门工作动态,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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