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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3号)、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2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依法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推进政府公开透明。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按照省、市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健全内容发布管理、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网站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官网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公告公示等信息。2021年我局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320条,其中包括时政要闻154条,部门要闻149条,通知公告74条,招标投标795条,政策文件及解读51条,办事服务48条。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单位概况信息更新5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5条,建议提案答复3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做好“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品牌,使其成为市住建局宣传的主阵地,服务对象的主窗口。局微信公众发布信息 875条,关注人数939人。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共收到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全部按时做出答复,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对照国家、省、市要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和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关、审查关,确保公开数量,提高公开质量,打通政府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破解“信息孤岛”。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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