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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临汾市委会:
关于《从“分散租赁”转向“企业运营”促进长租房市场规范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从服务我市住房民生和城市发展出发,着眼构建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规范和发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
一、市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
2021年9月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随着平台的熟练使用,住房租赁备案申报资料、程序的简化,完成备案工作时间的缩短,使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得到了较高的政务服务好评率。截止2023年7月31日市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512宗,建筑面积约51014㎡,年租金约7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租赁备案数量增长约96%,建筑面积增长约105%,年租金增长约84%。随着办理户口、就学等租房需求的增长,市区上半年住房租赁市场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
虽然市区住房租赁市场增长明显,但因为近几年市区人口负增长,住房租赁市场小且需求单一,没有专业住房租赁机构等原因,未来的市场前景仍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目前完成临汾经济开发区天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临汾市玛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山西嘉安居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锦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诚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文雨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山西兴家合商贸有限公司共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业务备案,并在平台公布。
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规范市区住房租赁市场
我局指导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住房租赁管理的通知》(临房服字〔2022〕59号),对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企业的市场行为有了明确要求,并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
(二)建设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市区率先在全省建成了房屋租赁登记系统,随着平台的使用,住房租赁备案申报资料、程序的简化,完成备案工作时间的缩短,使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得到了较高的政务服务好评率。同时督促指导有住房租赁业务的机构纳入平台管理,为租赁企业及个人提供阳光透明的环境和安全便捷的服务。
(三)加强住房租赁政策宣传
深入企业、社区进行宣贯解读,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推进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力度,促进市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四)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市区范围内住房租赁企业办理租赁备案时,我们要求其按规定使用《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并对房屋权属情况、居住要求、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的交付及腾退、房屋维护及维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都作有明确的约定,确保租赁双档合法权益。
(五)设置住房租赁服务网点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业务,我局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市区东、南、西、北四个区域选取了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受理网点开展工作,并选派经验丰富的业务经办人详细讲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有序安排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到窗口实践,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解决了群众“多跑路”的情况,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存在问题
(一)市区流动人口少
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小,需求较为单一,除就学租房外,其他租房需求较少。
(二)市区人口为负增长
住房租赁需求较小,专业住房租赁机构生存空间不大,因此成立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难度大。
(三)市场秩序未形成
长租房市场未能形成良好的秩序,当事双方之间的纠纷也层出不穷,催生了一些不合理的租赁行为,如无违约金、无保证金等。这些行为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租客的和房东的要求,但也加大了风险,对今后公寓租赁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四)价格偏高
长租房的租金价格相比普通住房更高,部分租客在购买长租房时花费的金额超出了其实际需要的范围,这种情况不利于租客获得更优惠的租房条件,也不利于房东能够长期获得租金收入,而且由于长租房租金价格的高昂,导致“不值当”的现象泛滥。
(五)物业服务水平不高
由于长租房市场的发展缓慢,仅限于一些大型企业和高端客户,从而使得物业管理服务水无法形成统一的规范,使租客无法获得优质的物业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按照《山西省租赁住房改建导则》规定,规范市区范围内住房租赁装修和改建活动,提高租赁住房品质,保障使用安全,满足有需求群体的租赁要求。
(二)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贯解读,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推进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改变经营模式,将自持闲置房源、库存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三)加强市区租赁市场管理,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方面形成合力,对市区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排查、检查,对涉及租赁住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充分发挥房协作用,加强协同联动,运用多元调解机制,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利益。
(四)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及我市租赁市场情况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行《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逐步实现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全覆盖。
(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明确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相关标准的公告》,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支持市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继续熟练掌握和使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各项模块功能,充分发挥平台的快捷网上备案、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等的功能,逐步实现市区住房租赁的精细化、数据化管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租赁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武睿凯
联系电话: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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