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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戴晋等7位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装修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对办理了施工许可的项目进行监督,主要内容有:1、实施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结合项目实际,质量监督部门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并开展抽查检查。2023年以来,质量监督部门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工程质量评价。根据住建部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开展了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共完成了15个在建项目的实体评价,其中主体结构评价项目8个、装饰装修和机电安装评价项目7个;并对3个竣工项目完成了满意度评价。
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管。配合省住建厅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考核,对我市辖区内25家检测机构和8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内设试验室资质、技术人员配备、仪器配备管理、检测报告进行初审。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省厅下发的审核意见,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扎实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截至目前,我市在建工程326个,开展检查次数254次,检查项目475个,排查问题1123个,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受理19个,已办结19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大部分项目施工资料与现场实际脱节,材料进场复检不符合要求,性能检测报告缺失,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未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管理混乱,未按单体工程进行整理、归档;隐蔽工程评价记录缺失、填写不规范、未附影像资料或影像资料不符合实际,不能反映真实质量情况。二是实体质量普遍不高。主体结构质量方面,地基与基础工程资料基本齐全,钢筋原材抽样检测结果均合格,保护层厚度基本合格,混凝土强度大部分构件回弹法抽检结果都能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但是抽检门窗洞口尺寸和层高偏差控制还存在不少构件超过允许值的情况,后浇带、施工缝节点的设置与构造现场质量标准不高。装饰装修质量方面,装饰装修整体情况较为一般,屋面等部位观感质量普遍不高,细部做法不够规范,成品保护不到位。机电安装质量方面,普遍存在管道穿墙体或楼板防火封堵不到位,套管预留高度不满足,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普遍不规范,风管加固、单独支吊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从用户满意度评价情况方面,满意度整体情况较好,反映问题集中在顶层住户屋面渗漏,墙面不同程度存在裂缝,门窗玻璃严密性不好,隔音状况不好;开发商的对维修响应不够重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住房问题自古以来就是民生的重大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结合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对办理了施工许可的精装房装修工程加强质量管理,加强材料进场管控,做好复检复试。
二是坚持样板引路,加强施工工艺控制,实现标准化施工。
三是加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管控,特别是装修工程监理的职能,对办理了施工许可的项目,加强精装修项目质量行为的抽查和装修工程质量过程验收。
四是指导各县市区住建(房地产)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曹永佳
联系电话: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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