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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D类第161号提案的 答 复

2022-11-15    

付华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随着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剧,老年人上楼下楼难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的重要措施。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办理指南》等文件,加强顶层设计。

二是明确奖补资金标准。为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政策,更好地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47号),明确奖补标准:在省级财政奖补1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对国家级贫困县(吉县、汾西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和市区(155平方公里)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每部补助4万元;体制型直管县,市级财政不予补助;其他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市级财政每部补助2万元。    

三是加大加装推进力度。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加快出台加装电梯县级奖补细则,同时提高审批效率;为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居民乘梯安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加装电梯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指导。截至目前,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开工138部,其中加装完成101部,正在施工37部。

    四是简化手续审批程序。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服务,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改造项目,除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外,无需办理项目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不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加大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宣传力度,我局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办理指南》、《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印制1.6万份宣传手册,深入各住宅小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宣传活动,为居民提供加装电梯的政策解读、疑问解答和专业指导,帮助解决加装电梯中遇到的困难,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作为加装电梯的牵头部门,将继续和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一起,围绕“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的精神,有序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不断完善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真正办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民生实事。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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