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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B类第194号建议的 答 复

2023-11-13    

尊敬的苗文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我市农村地区的基础建设应以装配式建筑为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多次进行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临汾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7〕79号)《进一步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临建字〔2020〕183号)《临汾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临建字〔2023〕9号)等文件,均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贯彻执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以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试点。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在山西建投天筑兆光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霍州园区)被省厅公示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我市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企业申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2021年秋汛灾后霍州市冯南垣的灾后重建过程中,装配式建筑发挥了积极作用,现代化的装配式建筑,不仅提高了房屋建设质量,而且还可快速安装,快速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工程造价较高。相比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成本高。再加上二次加工、防火和防腐处理、价格波动等,成本进一步加大,多数建设单位不愿主动采用钢结构。二是配套的维护结构体系还不完善。装配式钢结构与围护系统的连接技术尚在研发改善过程中,外墙保温、墙板开裂、防火处理、墙体隔声等问题仍是制约钢结构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装配式建筑具有抗震性能好、建造速度快、绿色节能环保等优点,发展前景良好。结合您所提的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的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文件要求,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鼓励利用乡土材料,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提高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水平。

二是培育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在设计、生产、施工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础,产业链初步形成。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补链、强链、延链等工作,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钢铁和建筑行业互动,对照我市建筑用钢需求,补齐短板缺项,丰富钢材品种,发展高性能钢材,推动“晋材晋用”。

是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应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共建筑、轨道交通、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率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大跨、超高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厂房等工业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建筑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装配式住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中,明确一定比例的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钢结构。

是加大鼓励激励。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10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关于规划条件、优先供地、容积率奖补、重污染天气不停工等政策。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实际,适时出台新政策,营造宽松环境,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曹永佳

联系电话:0357-2017853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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