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答复 > 人大建议(议案)答复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会议B类第7号建议的 答 复

2022-11-15    

王红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整合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省、市立足“惠民生”、“补短板”、“提质量”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会同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老旧小区267个,涉及居民22252户,改造建筑面积215.89万平方米。2021-2022年通过改造,老旧小区增加停车位536个,小区环境明显改善,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政策出台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同时将改造或建设停车场(库)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国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

三、关于建议提出问题的答复

关于建议提出统筹整合老旧小区改造中车位建设资金,集中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问题,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鼓励老旧小区在现有条件下,进行停车难综合治理,通过合理调整规划增建车位、划定临时停车位等方式,进行车位改建、扩建,缓解老旧小区的停车难问题。二是目前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市区采取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三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县(市、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因地制宜拓展停车空间,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建设智慧停车系统,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


  

网站地图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94号  联系电话:0357-2014645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60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