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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流程?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文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权限目前已委托下放各地市,临汾市所辖区域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企业注册地为准)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由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全程网办”,实行“零见面”“零跑腿”审批,原则上无需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委托部门现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所有办理事项(包括新申报、延期、变更、注销等)。
企业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进入部门频道,点击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办事指南及材料清单进行申报。受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我的证照”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后是否需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升级后,要按照有关规定满足新资质的安全生产条件,并重新申请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应满足哪些要求?
1.数量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资质,需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管理的通知》(晋建审函〔2021〕173 号)文件要求配置人数。
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资质,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67号)文件要求,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 A 类人员不低于 2 人,B 类人员不低于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造师人数,C 类人员不低于 B 类人员人数 1.2 倍的要求。其中,资质无建造师人数要求的,应满足 A 类人员不低于2人,C 类人员不低于5人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特级资质不低于40人、一级资质不低于20人、二级资质及不分等级资质不低于10 人、三级资质不低于5人的要求。
具体人员配置可参考附件3《三类人员和特种工配置参考表》。
2.人员条件标准:
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需具备山西省住建厅发放的电子证书。安管人员应在本单位缴纳至少近一个月的工伤保险,并提交“民生山西”APP上下载的带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已达到退休年龄且取得退休证的法定代表人,退休证可替代相关工伤保险材料。特种作业人员由本单位缴纳意外险。
同一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存在挂靠证书情况的,所有证书均不予认定。
建筑施工企业最终人员配置需满足企业所拥有的各个资质的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前是否应进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化创建和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质规字〔2023〕100号)文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在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开展,考评周期每三年一次。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前3—6个月向考评主体申请进行考评。
五、施工劳务资质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有无变化?
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67号)文件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求2个A证,5个C证,10个特种工(特种工对工种无要求)。
六、关于保险相关事宜
根据《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及《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67号)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证明。安管人员应在本单位缴纳至少近一个月的工伤保险,并提交“民生山西”APP上下载的带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已达到退休年龄且取得退休证的法定代表人,退休证可替代相关工伤保险材料。特种作业人员由本单位缴纳意外险。
七、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分类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47号),根据企业在三年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状况,将企业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等级事故、被暂扣过许可证、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部门)通报的不良安全行为记录超过3次等三种情况的企业。这类企业延期申请时选择办理事项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需要重新审查)”。
第二类是除第一类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这类企业延期申请时选择办理事项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不需要重新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前均应进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证书如何转为电子证书?
企业原纸质证书仍旧有效。如需将原审批部门颁发的纸质证书换为电子证照的,可按“变更”申请申报。
九、安全生产动态考核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后续如何申报相关审批事项?
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审批业务前,必须征得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后再行办理。
十、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2.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docx
附件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质规字〔2023〕100号.docx
附件4.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模板.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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